| 关于征集第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广东展团参展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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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news.zsnet.com 2008年7月17日9:6 来源:中国.中山(政府之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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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经国务院批准,第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今年10月12日至17日在深圳市会展中心举行。本届“高交会”将以“科技改善民生、创新改变世界”为主题,期间举行“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专业产品展、论坛、super-SUPER专题活动、高新技术人才与智力交流会、永不落幕的交易会”等活动。 为展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和成就,促进我省企业开拓国际高新技术及产品交易市场,推进企业加强国际技术合作,引进国际资本与先进技术,我省将由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牵头,与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信息产业厅、教育厅、人事厅、知识产权局和科学院联合组织广东展团参加本届“高交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规模与展位费用 广东展团展馆设于会展中心的国内省市团组展区内。为突出广东参展特色和水平,广东展馆将统一特装布展,每个特装展位面积约为6平方米(3M×2M)。为体现政府对“高交会”的重视和支持,提高企业参展积极性,省科技兴贸专项资金对参展企业的展位费给予资助,经资助后的展位费为3500元/展位。 二、项目范围 为使广东展团参展和交易的项目能真正反映我省或本地区、本行业高新技术的水平,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积极组织技术含量高的项目参展。参展项目重点是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环境保护、新能源和节能技术等领域具有自主创新特性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获得政府资助的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技术改造和研发项目;获得商务部及省外经贸厅“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企业中属高新技术的项目,参展的项目应有成交意向。 三、报名事项 (一)请申请参展的单位按项目如实填报《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登记表》(表格请到我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网站:http//www.zsboftec.gov.cn),每个项目一式四份。参展单位所需展位数,请作书面申请。 (二)根据展区安排的要求,请申请参展的单位于7月25日前,将《项目登记表》和相关书面材料及其电子版报送我局(外贸科)。我局将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后,推荐上报到省外经贸厅。 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程继超、陈志彬 电话:88825358-8207、8200 传 真:88848735 邮件:wmk@zsboftec.gov.cn 附件:《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登记表》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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