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偿标准应该提高最好参照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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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news.zsnet.com 2008年7月18日9:15 来源:中山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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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补偿标准”的实施,记者采访了部分市民,听取了他们的想法和建议。 罗仁(莲峰新村退休老人):我和老伴在莲峰新村居住24年,目睹中山社会经济发展对城市环境的影响以及对老百姓带来的便利。对于政府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及公益性建设项目,市民应该给予配合支持。但在“新补偿标准”中,对水、电齐全的框架结构楼房按每平方米补偿1200元的标准,我认为金额仍然过低,最好能参照市场上价格补偿,或者政府提供廉价商品房给拆迁户。 刘小姐(西区居民):补偿金与房屋市场价格相比,只能是杯水车薪。如今物价上涨,建筑材料的价格也提高了不少,政府给予的补偿金能否重新建筑一幢住房值得考究。我觉得,政府应多咨询老百姓意见,适当提升补偿金额。 吴小姐(石岐居民):我们一家在城区居住超过30年,最近邻居的房子刚好在强制拆迁范围之列,但大家都不愿意搬迁,主要原因是普遍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其实除了宣传政策法规外,政府应该使征地拆迁工作更公开、更透明,向群众公开施工项目的建设用途、施工方案,如果是惠及群众的公益建设项目,相信能够得到大多数市民的支持。 唐先生(石岐区居民):我认为政府在拆迁之前要计划好征地市民的临时居住点,在征地过程中明确告知市民所征地用于何种用途,要向社会公布相关的具体情况,规划建民生工程项目的用地不能挪作他用。
来源:中山商报 2008-07-18 A2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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