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消委会人士提醒:收“消毒碗筷费”?拒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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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news.zsnet.com 2008年5月6日10:24 来源:中山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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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市民进餐馆消费,店家都会摆上“消毒碗筷”,收费标准为1-2元/套。但有消费者认为,“消毒碗筷费”涉嫌强制消费。消费者不愿使用有偿的“消毒碗筷”,要求饭店提供免费碗筷,却遭到拒绝。 据了解,保障用餐安全本是企业的责任,但部分饭馆却向消费者收取所谓的“消毒碗筷费”,这样既推脱了安全之责,也强制消费者有偿使用。 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不够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餐饮企业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的行为涉嫌强制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此外,餐饮企业本身有义务做好饮食卫生工作,确保食品和营业场所安全。 为此,有消委会人士表示,如果遇到经营者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消费者可以拒付,并要求店方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免费餐具;或者在支付相关费用后要求经营者开具凭证,然后据此向工商、消协等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山商报 2008-05-06 A9 作者:本栏主持:胡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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