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廉租房租给真正有困难的人 |
|
| http://news.zsnet.com 2008年5月6日9:54 来源:中山日报 |
|
如何保障最困难的市民优先入住,笔者以为,第一要务就是建立一套公正合理的审批分配制度,做到透明,可操作,可监督,可纠错。
“五一”前夕,中山首个廉租房小区奠基,尤其让人称道的是,小区位于周边配套设施完善的黄金地段。此举无疑彰显了政府关注民生,注重公平、和谐的施政理念。笔者在欣喜之余不免思考,这样好地段的房子,如何才能确保租给真正有住房困难的人? 据《中山日报》报道,目前已有1159户申请住房困难,市住房委员会将会对这批申请名单进行核实,确保住房最困难的市民优先入住。这里有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首个廉租房小区只能容纳600住户,意味着将有许多申请住房困难的家庭将暂时没有入住的“资格”。那么,谁更有“资格”入住?换句话说,谁才是更为需要的住房困难者? 大家知道,以往一些国内城市的经济适用房屡遭诟病,就因为有许多经适房被巧取豪夺。据媒体报道,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在去年10月的一次清查公务员违规占用政策性廉租房行动中,收回了501套廉租房。这还只是一个暂时的统计数据。经适房曾经滋生了大量腐败,廉租房的分配如果缺乏足够的制度保障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同样有可能误入歧途。如何保障最困难的市民优先入住,笔者以为,第一要务就是建立一套公正合理的审批分配制度,做到透明,可操作,可监督,可纠错。 据了解,目前国内各地在廉租房对象的确定上基本根据三个指标:户口、家庭月收入、人均居住面积。那么中山自然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廉租房对象的入住门槛。问题在于,对将要核实众多廉租房申请对象的权力机构—— —住房委员会来说,这种“门槛”的“核实”也许是一件有相当难度,需要百倍细心的工作。在国内目前还没有完全建立居民收入、住房财产公报制度的情况下,从法理层面上来说,可能存在谎报住房收入状况骗取廉租房的人以及把已经得到的廉租房转租的人。杜绝谎报不是靠道德约束就可以做到的。如何甄别,如何调查取证等等,都需要许多操作层面的细节规范。此外,廉租房还应该做到既能够分配,也可以收回。因为低收入者不一定永远是低收入者,当他通过合法的途径和个人努力提高了自己的收入后,就没有资格继续居住廉租房了。建立廉租房的退出机制,在必要的时候动用法律手段强制高收入者离开廉租房,这些都是尚待解决的问题。 十七大报告提出“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意味着廉租房已经成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心。目前,各地也都在加大廉租房建设的力度。而要把这一确保社会公平的重大民生问题实施好,当务之急是建立起完善的制度和机制。让最有困难的那部分市民都可以住进廉租房,这正是我们希望看到的。
来源:中山日报 2008-05-06 A2 作者:亦风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