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坐经济舱随身只能携一件物品--民用航空局重申:5月1日起严格执行乘机携带行李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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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news.zsnet.com 2008年4月29日11:14 来源:中山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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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航空运输安全,国家民用航空局重申,从2008年5月1日起,在国内航班上严格执行旅客随身携带物品件数的规定,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厘米×40厘米×55厘米,上述两项总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旅客乘坐飞机时应预留托运行李的时间,做好托运工作,以免延误行程。
来源:中山日报 2008-04-29 B2 作者:韩辰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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