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员满20人 要报劳动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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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news.zsnet.com 2007年12月24日14:41 来源: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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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颖刘定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东莞市劳动局前日做客“阳光热线”节目,解答市民提出的疑问。市劳动局表示,为了防止企业规避新法,凡是裁员满20人的单位都要报劳动部门备案,员工也可以拨打12333向劳动局举报。
不签合同须支付二倍工资
市劳动局劳动关系科科长罗少伟表示,现在的合同法增加了一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村办的幼儿园、保安队等都要签定合同。从明年2月1日起,企业没有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支付二倍工资。
“企业要求我们从07年12月15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做法合理吗?”在节目中,不少人都反映遭遇“重签合同”的问题。新莞人王先生反映,公司强迫员工签署与其它公司的劳务外包合同并要求员工自愿解除前合同,结果所有没签的员工全部立即被解雇。对此,市劳动局表示,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转为劳务等其它关系,是违法行为,“这些企业不要打擦边球”。
企业要贴新法让工人学习
市民刘先生咨询,他在厂里做了9年,月底工厂却要员工签辞工书,辞工后重新再签订,如果不签就辞退。“工龄计算是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叠加的,企业让你回家,误以为这样工龄可以重新计算。”市劳动局罗少伟表示,凡是裁员满20人要报劳动部门备案,员工也可以向劳动局反映。
有员工称,他们并不愿意签新的《劳动合同》,认为一旦合同签了,规定辞工30天后才可以走。罗少伟表示,“东莞的用工比较杂,打算把《劳动合同法》印成四份为一套要求企业粘贴出来让工人学法,在新法中劳动者辞工更容易,劳动者提前三四天书面辞工就可以离开了。”
针对企业为规避新法使用的各种“招数”,市劳动局副局长黄慧屏表示,企业要从劳资关系的长期利益去考量,没有必要去规避,呼吁广大企业和员工双方多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部门反映。
咨询案例
1、刘先生:我在一家私营化工厂工作六年,之前没有签过合同。厂里现在要求每一个员工都要签新的劳动合同,签到2010年,如果不签就当是自动离职而且没有补助金。
市劳动局劳动关系科科长罗少伟:这是不合法的,企业和员工都不知道工龄是怎样计算的,其实工龄是同一劳动者在同一劳动单位工作年限的累加。希望这个企业的员工跟我们反映,我们会马上查处。
2、陈先生:我在港资企业做了十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企业要求我们21日开始签,很多员工不愿意签。听说如果只从今年开始签合同,那之前做了那么多年都不能补偿的,该怎么办好?
罗少伟:不管签劳动合同是从哪天签起,入职日期永远是有效的。对于用工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该与员工签订长期和无期限日期的劳动合同,或者企业要补充个协议,把员工的入职日期写进去,承认员工的工龄。
编辑:周莉
作者:李颖刘定国
(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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