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祖庙东华里拆迁公告昨日挂上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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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news.zsnet.com 2007年10月25日9:6 来源: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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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鹏 通讯员苏存扣 图/记者陈枫)昨日下午,禅城区政府网站刊登了禅城区建设局关于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项目的拆迁公告。在公告当中,有关部门明确了祖庙东华里片区具体需要进行拆迁的房屋。
文物保护单位不会拆迁
昨日,禅城区还发布了关于祖庙东华里片区拆迁改造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收回范围也即拆迁范围包括祖庙片区:祖庙路以东、人民路以南、福贤路以西、建新路以北地块,面积237069平方米;建设街地块,面积39582平方米;祖庙汽车站地块,面积9619平方米;丝绸试样厂地块,面积23150平方米。
东华里片区:福贤路以东、燎原路以南、市东下路以西、兆祥路以北地块,面积241251平方米;东成巾布厂地块,面积30639平方米,合计共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581310平方米。拆迁回收的地块不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规划保留的房屋。
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拆迁
根据拆迁公告,本次拆迁的拆迁人和实施单位都是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拆迁期限为今年10月24日~2009年1月23日止。
公告说,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本局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是禅城区建设局的,由佛山市人民政府裁决。
涉及居民如对上述审批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佛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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