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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我市困难群体补助水平提高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7月起,我市在原有补助水平的基础上,再次提高对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生活补助水平,其中城镇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10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每月增10元,城镇低收入家庭对象每人每月增10元,农村低收入家庭对象每人每月增7元。 自2007年以来,物价持续上涨,增加了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生活压力。“近两个月以来,买青菜也得掂量手里的‘斤两’。”听到我市将再次提升对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生活补助水平,西区低保户刘叔计算,家里有3个人,一个月多了45元,“45元虽然不多,但起码一天兜里多了1.5元,可以给女儿买多点肉吃。”刘叔说,他记得补助水平去年就提升过一次。 据了解,我市从2007年8月起对全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了15元补助金。另外,物价部门也从2007年5月起通过物价调节基金对低保家庭、三无人员、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烈属等困难群体给予每户每月发放30元的物价补贴。目前,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镇对象户月人均320元;农村对象户月人均280元。截至今年6月,我市共有9520户26803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城镇对象2785户7018人,低保金月人均补助158元;农村6735户19785人,低保金月人均补助100元。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发放低保资金19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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