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委宣传部通知要求做好国庆期间社会环境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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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news.zsnet.com 2007年9月19日9:58 来源:中山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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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网讯 9月18日,市委宣传部发出通知,要求各镇区各部门认真扎实地做好国庆期间的社会环境宣传工作,为人民群众欢度节日、喜迎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定和谐、团结奋进、创新进取的浓厚氛围。 通知要求,国庆期间,全市各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村(居)委会以及车站、码头、主干道两侧、广场四周、公园等公共场所都要按规定升挂国旗。要严格按照《国旗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格的国旗。 通知要求,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开展好有关活动,营造欢乐、祥和、文明的节日氛围。要以全国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契机,在全市掀起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新高潮。各窗口单位要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各主要建筑物要张灯结彩,悬挂标语横幅,已设霓虹灯的要按规定及时开放,破损的要及时整修。各服务行业要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倡导资源节约,坚决打击制假售假、欺诈经营,确保饮食、饮水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为人民群众创造规范有序、繁荣兴旺、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要以建设文化名城为导向,利用文艺汇演、书画展览、歌咏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要加大对不良文化活动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赌博、封建迷信等危害社会的活动,引导群众以文明健康的方式欢度国庆。新闻单位要积极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各条战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欢度国庆佳节的良好精神风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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